一、招聘岗位
港南区市政监察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
2.年龄:25-35周岁;
3.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退役军人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三、待遇:
1.2500元∕月,包含 “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2.双休日及假日补助(参照港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发放);
3.食宿自理,每月休息2天。
四、报名办法及日期
1.请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到港南区市政管理监察大队(港南区政府对面南郡名邸37-13号)报名;
2.报名日期从2017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
五、聘用程序
对报名应聘者,由港南区市政管理监察大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录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咨询电话:0775-4277883,联系人:小岑
贵港市港南区市政管理局
2017年6月26日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