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
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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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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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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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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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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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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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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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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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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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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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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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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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分子药理相关知识和实验技能,具有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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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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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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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信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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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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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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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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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职称和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中医药文献研究经验,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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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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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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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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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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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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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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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英语六级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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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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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热爱中医药科研及医疗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广西中医药研究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人才,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生活补贴等待遇。
五、主要程序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信息公布之日起至7月6日共7个工作日,以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法。应聘者根据自身所学专业每人限报1个岗位。采用以下2种方式报名,报名人员的资料恕不退还。
1.现场投递简历:请将《广西中医药研究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及个人简历等有关求职材料交到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中医药研究院人事科﹙办公楼5楼503号房)。
2.网上投递:请将《广西中医药研究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及个人简历等有关求职材料打包发送到研究院人事科邮箱:zyyyrsk@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要求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求职材料中应包含:
(1)本人简介,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简介。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扫描件,表上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学习、工作简历(含承担过的科研、医疗等任务,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获得的成果、奖励情况等),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以及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提交1-2篇已发表并能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PDF格式论文。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对报名材料采取即接收即审核的方式。
2.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必须与公告中岗位招聘计划一致,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由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四)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不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五)筛选原则
1.专业背景、研究方向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2.发表论文的学术水平;
3.英语及计算机水平;
4.是否主持课题以及主持课题的层次;
5.在校学习成绩和表现;
6.工作经验及执业资格。
六、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结束后当场宣布,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上公布成绩。
(五)考生须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人事部门通过电话访问、查阅档案、实地调研等方法向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八、体检
1.由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组织通过考核合格人员按公考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次报主管部门审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领导班
子集体研究同意,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不按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1-5874430
监督电话:0771-5830013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1号
邮 编:530022
附件下载:
>>>附件: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
2017年6月27日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