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巴马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1名;
2.巴马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巴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巴马商贸融通有限公司、巴马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巴马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各1名;
3.巴马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巴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巴马商贸融通有限公司、巴马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巴马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任职经历,熟悉经济管理、企业管理、金融业务、财会业务、房地产业、旅游开发、商贸融通、农林开发等工作。
3.了解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的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上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董事长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科级(或相当科级)及以上干部;⑵现任县级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负责人(指领导班子成员)或县级以上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相当科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满足上述2个条件之一即可)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股级及以上职务干部(属股级职务的,需任满3年以上);⑵现任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相当股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属相当股级职务的,需任满3年以上);⑶现任规模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⑷ 曾有在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或规模以上企业任中层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经历。(满足上述4个条件之一即可)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特别说明:以上任职年限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公布之日。以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或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参加应聘并任(聘)用的,其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调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公考、参公、事业人员身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因个人原因,导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桂国资发〔2016〕5号)有关规定确定。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实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考察、任(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23日。
2.报名方式:
⑴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ama.gov.cn/)下载《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部分重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后,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公开招聘专用邮箱,邮箱地址:bmxzzbgbg@163.com,或传真至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传真号:0778—6212011。
⑵现场报名:应聘者登录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ama.gov.cn/)下载《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部分重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行政办公大楼九楼组织部干部股(地址:巴马镇新建路368号)。
联系电话:0778--6221327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有关要求:
⑴应聘者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应聘企业及职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⑵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含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生活照片1张,企业人员还应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及统计局出具的企业规模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⑶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任(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2017年7月下旬至8月上中旬)
1.资格审查。巴马瑶族自治县公选办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向社会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招聘职位人数原则上达到3∶1的比例予以开考,对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部分重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开考。凡报考职位不开考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2.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根据得分高低,按每个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公选办向社会公布。
3.考察。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考核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诚实守信、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答辩成绩依次递补。确实没有合格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三)决定任(聘)用(2017年8月中下旬)
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任(聘)用人选(如有职位出缺,对在面试、考察中表现优秀,但因职位限制不能在首批任、聘用的,经征求本人同意,可二次开发调配到其它空缺职位任、聘用)。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对拟任(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五、任(聘)用人员的管理
通过公开招聘的董事长实行任命制,总经理、副总经理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副总经理职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以内。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合同。
六、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巴马瑶族自治县公选办咨询,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行政办公大楼九楼。联系电话:0778-622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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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