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7年福绵区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4日-5日(星期二至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报考福绵区特岗教师岗位且通过招聘资格网上审查的人员。
五、资格复审原则
(一)根据桂教特岗[2017]1号文件精神,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资格复审结果为合格: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的,资格复审结果为不合格:
1.学历为非全日制。
2.非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3.往届本科毕业生中年龄30岁以上(1987年6月1日前出生)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往届专科毕业生中年龄30岁以上(1987年6月1日前出生)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所提交给验证的材料有虚假行为的。
5.不愿意在《保证书》上签名的。
六、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2.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交。
3.专科毕业生师范教育类毕业相关证明。持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其专科毕业证能明确表述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可以不用提交;否则需要提供学生“毕业成绩”或“学校证明”,证明是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和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往届生可以暂不提交,待面试通过后再提供)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证及有效证明材料。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资格复审程序
1. 报考人员在《保证书》上签名。
2. 报考人员填写《审核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核实《审核登记表》上的内容,填写《2017年福绵区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表》。
4. 收集报考人员填写好的《审核登记表》、《保证书》及审核后的证件、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他个人求职材料。
5. 工作人员在复审结束每个报考人员的资料后,应将复审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复审合格的还应告知其参加面试的有关事宜。
八、资格复审组分组
1.第一组:
负责审核报小学语文岗位考生
2.第二组:
负责审核报初中学科岗位、小学英语岗位考生
3.第三组:
负责审核报考小学数学、美术、体育、信息、音乐
九、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福绵区教育局地址:
福绵区天河路5 号(福绵区人民政府往西约300米)
公交车线路:在玉林市城区乘坐6路公交车往福绵方向,在福绵区政府站下车。下车后在区政府广场右转往西步行300米。
2017福绵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