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人数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五)熟悉Excel、word等电脑操作软件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二、聘用人员身份
所聘用人员属用人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并报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二)待遇。
1.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2.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其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约定。工作待遇参照《田东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东办发〔2014〕61号)的规定,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遇有县委、县政府重新调整的,参照县委、县政府新标准执行,并享有年终绩效工资、规定的差旅费等补助。
3.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聘用人员自行缴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2017年7月17日-8月17日)。
通过田东县人民政府网、田东县生活网、百色市人才网等媒体公布或张贴简章,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8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相结合。
3.网上报名电子邮箱:tdfz336@163.com(自行下载报名表)
现场报名地点:田东县法制办公室(田东县人民政府105办公室)。
4.报名手续: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通过司法考试的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20日前)
由田东县法律顾问室对照职位所需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2017年8月20日—8月23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采取机构化面试。
(五)体检(2017年8月24日—8月25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入围考生分数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综合分析能力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六)考核录用
根据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录用者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田东县法制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田东县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5222336 小余
附件:
附件:
田东县法制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