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体能素质好;
5、熟悉计算机操作;
6、法律本科以上学历(2016、2017年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报名时间、地点及聘用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3:00-5: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个人简历表(附件)等原件(复印件1份)到房屋征收办室报名,同时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政审时要求本人到辖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报名地点:县房屋征收办室办公室(二楼),联系电话:0774-6288268。
4、招聘办法:通过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聘用方式:面试合格先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蒙政办[201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蒙山县房屋征收办室
2017年7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