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藤县太平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岗位的“岗位类别及等级”由“专业技术十级”调整为“专业技术十三级”。
2.藤县古龙镇卫生院中医师岗位的“职称或职业资格”由“执业护士”调整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3.藤县平福乡卫生院中医师岗位的“职称或职业资格”由“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调整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以上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不变。
特此公告。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