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核和体检公告
根据《2017年崇左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大新县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和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共38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2017年7月2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核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核要求: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特别是教师资格证的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对同一岗位确无人选递补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考核的考生应向考核招聘单位提供下列信息:
1.个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详细地址;
2.个人简介或自传(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实习实践、工作经历详细说明;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详细说明;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情况详细说明);
3.个人工作或学习总结。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鉴定和毕业学校、院系及辅导员的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
4.已婚考生提供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在村委、社区出具的计生证明。
二、体检
大新县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考生体检经费自负,且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一)体检时间:体检于2017年7月26日前完成,具体体检时间由大新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对同一岗位确无人选递补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核体检纪律
在考核和体检中,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其考核资格、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工作人员(含医院工作人员)要依法公正地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组织体检,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大新县教育局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