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查的时间
2017年7月18日下午3:00-6:00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
(二)资格审查的地点
东兴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防城港市东兴市东兴镇兴东路201号),联系电话(传真):0770-7675110。
二、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平台下载打印并签名)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必须在考核、体检环节提供毕业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申请了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认定机构资格审查合格的,可向认定所报认定机构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的证明作为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在考核、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东兴市特岗教师招聘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