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一天内完成。
面试地点定在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林中学。
二、面试形式、评分标准和评定办法
面试形式:本次面试统一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5分钟,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
评分标准: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分说教材、说教法学法、说教学程序、语言仪表等四个要素,各要素具体分值见《隆林各族自治县招聘“特岗教师”说课评分标准表》。
评定办法:每位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招聘“特岗教师”说课评分标准表》上逐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作为面试考生成绩,平均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该考场所有考生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面试科目分类及教材
面试科目分类:1.政治科〔含思想品德〕、2.语文科、3.数学科、4.物理科、5.化学科、6.生物科、7.历史科、8.地理科、9.英语科、10.信息技术科、11.体育科、12.〔音乐美术科〕。
教材:由组织者提供,教材共4套(面试考场2套[评委1套、考生1套]、备课室2套)。
说课内容为初中或者小学相关科目教材。
四、面试题目命题方式
各评委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对本考场所有岗位进行现场命题。评委小组必须一次性完成所有岗位面试题目的现场命题工作,并将所命试题交考场监督员保管。考场监督员与专职引导员根据考生抽签的岗位顺序依次将试题送达备课室由备课室监督员保管。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备课室管理员从备课室监督员处领取试题供考生备课。
五、面试工作程序及要求
面试工作采取评委、考生“双抽签”制度,现场评委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考场和考试顺序。
考生要在面试当天上午7:10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报到,面试当天上午7:50开始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7:50前考生必须进入候考室,7:50后未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剩余签号为该缺考考生面试序号。
面试评委在面试当天上午7:10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将个人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进行考场抽签。
面试评委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到达根据抽签确定的考场,做好面试前的准备工作,熟悉面试命题方式、面试程序和面试评分表等有关材料。
经资格复审合格,但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科目人员,免于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场安排
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30名考生。初中按科目设置考场,对于考生少的科目原则上理科合并设置,文科合并设置;小学按科目设置考场,其中小学语文科目设4个考场,小学数学科目设4个考场,每个考场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作为进入体检对象,如有人放弃,则从本考场进行递补。
为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考小学科目的考生先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小学评委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通过“双抽签”方式,充分保障考生的权利。
七、聘用程序
1.确定体检名单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是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说教学程序成绩分从高到低优先录取。若是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隆林网或广西特岗招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3.集中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不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4.公布聘用名单。对集中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统一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布。
5.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用人单位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公告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面试咨询电话: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6-8207808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0776-8202190
附件:
附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