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体检人选及要求
(一)体检人选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进行,按照招聘职位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凌云县加尤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技术员岗位(14526000631)实际参加面试1人,面试成绩67.8分,该考生成绩都达不到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体检人选接到体检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百色市凌云县2017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进行。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6日,领取体检通知书地点: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室(领取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体检人员根据体检通知书要求,持体检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于体检当日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见《凌云县2017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在报到时,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