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号)和《2017年兴业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核工作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特岗”拟聘对象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通过2017年兴业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试拟定为聘用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地点:兴业县人民医院(旧汽车站斜对面)
三、体检时间: 2017年7月27日,体检人员应在早上7:20集中县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四楼会议室等候抽签。
四、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注意事项:
1.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同一科目(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由县教育局组织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凭个人身份证抽签确定体检顺序,体检人员自带小2寸免冠相片2张。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前两天内,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即体检前不能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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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