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8月21日。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2号天寓商务广场三楼329房)。
4.联系方式:联系人:肖艳,电话:0770-2833669;传真:0770-2824477;电子邮箱:rjk2833669@163.com;邮寄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2号天寓商务广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邮编:538001)。
(二)资格审查
我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拟于2017年8月24—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聘用管理
1. 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初次聘用需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2.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参照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享受 “五险”;聘用期满前,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同意,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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