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017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
2017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温燕聪等3名同志为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7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竹塘路13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5847659、0771—550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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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