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召开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考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全市各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考工作进行部署。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考管理处处长刘晓滨进行专题培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苏金锐主持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
刘晓滨处长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公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考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出台背景、精神实质、基本原则进行了分析,并详细解读了政策条款。
黄群副部长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公开遴选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圆满完成公开遴选工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群(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苏金锐(右)主持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
苏金锐副调研员对申报职位计划、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介绍,为完善公考培养选拔机制,畅通公考“进出上下”交流渠道,今年6月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公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考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把公开遴选作为设区市以上机关从基层补充公考的主渠道。
《通知》明确,自治区和设区市直属机关从下级机关补充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公考,除特殊情况、特殊职位不适宜公开遴选以外,一般应进行公开遴选。《通知》还明确基层参照公考法管理的人员也可以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考公开遴选,选调对象为本市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将有效拓宽自治区和设区市机关的选人视野。我市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步骤组织实施我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
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事项:
一、公开遴选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全区设区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考登记(含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基层参照公考法管理的人员也可以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考公开遴选。设区市直属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只可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的遴选。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职位遴选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设区市直属机关职位遴选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4)近2年公考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1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新录用公考试用期的或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遴选后即构成《公考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考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考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国有企业人员:现任设区市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科长岗位的,须在聘7级职员岗位或在聘8级职员岗位3年以上;报考副科长岗位的,须在聘8级职员岗位或在聘9级职员岗位3年以上。以上均不含低职高聘人员。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科级职位的,须在聘副高级岗位1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以上均不含低资高聘人员。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科长或副科长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考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选调后即构成《公考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
本次遴选和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17年8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发布职位公告:自治区将于8月中旬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遴选和选调公告及遴选和选调职位计划。
报名:遴选和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8月21日8:30至8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选和选调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笔试:由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2017年9月16日9:00—12:00。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7年9月30日前。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和选调机关组织实施,时间由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