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隆安县2017年考试录用公考
(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一)
(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廖叶秀等42名同志(见附件1)为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隆安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科员一职位取消录用计划1名(见附件2);南宁市隆安县卫生监督所科员三等4个职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见附件3)。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8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考管理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6日—8月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考管理股,邮政编码:532799
监督电话:0771—6521050、0771—5509012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