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依据《平果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共38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时间。
2017年8月5日前完成。
(三)考察办法。
按《平果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考察要求。
进入考察和体检的考生应于2017年8月5日前向平果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以下材料,是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验证,要求将材料装入档案袋内。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并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7.户口所在地的县或乡镇计划生育证明;
8.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的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个人简介或自传(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实习实践、工作经历详细说明;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详细说明;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情况详细说明);
10.个人工作总结或学习总结(不少于1000字);
1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鉴定和毕业学校、院系及辅导员的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毕业推荐表);
12.单位对个人的现实表现鉴定,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进行鉴定。
二、体检
由县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经费考生自负,具体数额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来往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一)体检时间、地点。
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检通知书》安排为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再体检。
(三)体检须知。
1.考生必须持体检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将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考生必须按时报到并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若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体检结束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填写体检表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如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4.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 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B超须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小刀、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建议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穿着尽量方便、简单。 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四)体检纪律。
体检弄虚作假,将被取消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工作人员(含医院工作人员)要依法公正地对考生进行体检,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附件:1.平果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平果县教育局 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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