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我县划定的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受笔试合格分数线限制),确定梁颖慧等39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附后)。
(二)面试资格审查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验证时间:2017年7月24日-7月2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8∶00。
面试资格审查验证地点: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采取现场资格验证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组织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审查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6.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8.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证明。
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机关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8月5日
面试地点:龙州一中
(五)面试前取消的聘用计划
因报考岗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决定取消龙州县金龙镇国土规划环保安监所专业技术员1和金龙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员两个岗位的面试。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点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聘用考核将于面试结束后进行。考核人选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聘用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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