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验证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报考工作人员(1)、(2)、(3)、(4)、(5)、(6)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照顾加分。报考工作人员(7)、(8)岗位的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现确定黄展等72名考生为进入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资格验证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并按规定进行面试资格验证。
二、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资格验证审查时间
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资格审查验证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已进入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资格审查验证范围的考生,要求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有关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现场进行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资格验证。逾期不再办理验证,视为放弃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资格。
三、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验证地点
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玉林市公安局办公楼七楼)。
四、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资格审查验证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
6.岗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书材料(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 报考工作人员(7)、(8)岗位少数民族加分证明材料:户口簿及身份证或相关户籍证明。
8.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五、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人选资格审查验证的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验证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的人选;未通过验证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验证审查同上。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招考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六、 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时间另定,相关公告将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上发布,请留意。
联系电话:0775-2582297(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
附件: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资格验证人选名单
玉林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29日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