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港南区特岗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特设岗位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培训特设岗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梁小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建梅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775—5902919。
二、培训目标:
1. 通过培训,使新教师完成从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换,适应教育教学环境,增强工作信心。
2.通过培训,使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升新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平;学习师德模范事迹,树立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通过培训,引导新教师熟悉《课程标准》及教材,尽快适应新课程教学;掌握教学新方式、新技能、新手段,形成新的教育教学能力;学习班级管理方法,提高班级管理能。
三、培训对象:
港南区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用人员共 87人(名单见附件)。
四、培训时间:2017年8月 16日至8月22日。
五、培训地点:贵港市港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港南区木松岭学校西面)。
六、培训形式:培训采取脱产集中学习的形式,采取“大班教学+学科小班”、“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分集中培训、在岗研修两个阶段进行。
七、培训内容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主要内容包括师德教育、教育法规、教学技能和班主任工作等,重点突出教案编写、备课以及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技能。
1、通识课程,包括当前教育改革动态及形势、师德教育、教育法规、中小学教育学及心理学知识、教育教学科研、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经验介绍、教学实践活动、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2、学科课程,包括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应聘学科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
(二)第二阶段:在岗研修
1.选定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对新任特岗教师在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备课、讲课、批改作业、成绩考核等方面予以指导。
2.组织新任特岗教师听30—40节骨干教师或优秀青年教师的课,并做好听课笔记。
3.新任特岗教师上1节汇报课,指导教师要做好书面评议。
4.新任特岗教师要在有经验的班主任指导下制订班主任学期工作计划,开展班主任工作。
5.组织新任特岗教师通读并熟悉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
6.组织新任特岗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培训。
八、组织考试:培训结束后,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为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九、培训经费: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等由自治区按照一定标准和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十、培训的组织管理
(一)培训由港南区教育局组织,按照中小学教师岗前培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不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学员的食宿由港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员请于2017年8月 16 日下午3:30—5:30到贵港市马可波罗大酒店报到,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1301号(港南区木松岭学校对面)。请学员自带日常生活、学习用品。
十一、其他
(一)培训考试结束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安排到设岗学校任教,请外地的学员带齐生活用品。
(二)请参加岗前集中培训的港南区2017年拟聘特岗教师按时参加培训,不按时参加培训的人员,当作弃权处理;我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到本方案的拟聘特岗教师,请编辑信息:“XXX(姓名),已阅读培训方案”,回复到:13788254999。
附件:2017年贵港市港南区“特岗计划”拟聘人员名单(87人)。
贵港市港南区2017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8月11日
点击下载
>>>附件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