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则事关“家长里短”的民事案件。妻子因不服法院判决自己需承担丈夫债务的清偿责任,向市一级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随后,市检察院审查后,提请安徽省检察院就该案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薛江武经随机抽取成为此案的承办人。
过程虽然随机,但反映出的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下的必然。
今年6月,安徽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安徽省检察机关员额内检察官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同时,安徽省检察院同时还对各级检察院入额领导干部的办案数量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市、县检察院检察长的办案数,分别不得低于本院员额内检察官人均办案量的5%、10%和15%。
大检察官出庭,体现的是司法公信力,提高的是司法机关在百姓心中的地位。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在庭审现场,旁听席上百姓评价薛江武的发言“有理有据、条理清晰,真是不简单!”
像薛江武这样的司法机关一把手,来到庭审一线办案,已经不是个例。
就在上个月,在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还出现了检察长刘松青与该院副检察长张伟同日出庭,支持两起公诉案件开庭审理的场景。
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分3批开展试点,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共遴选出员额制检察官8.7万多名。这其中,就有许多像薛江武一样的各级检察院一、二把手。而这些以前难得一见的“大人物”也正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有需要的百姓面前。
司法体制改革,法院、检察院二者缺一不可。在检察长们不断“出庭”的同事,法院院长审理案件也逐渐成为常态。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该案由该院院长侯晓东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宁建新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山西范围内市级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办案。
无独有偶,在江苏省丹阳市,不久前也出现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唐东升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法检“两长”同堂断案之景。
今年6月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集资诈骗抗诉案的过程中,就是由海南高院副院长刘诚任主审法官,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海燕出庭支持抗诉。据统计,2016年海南全省法院院庭长主办审结案件49201件,同比上升47.24%,占同期结案总数的31.99%。
让司法机关的一把手们重回办案一线,既能在办案时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又能让民众感受到公平公正。显然,在推进司法体制这样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道路中,新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正在更好地保障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