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2017年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三、面试形式、范围和内容
本次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范围和内容按报考者所报岗位所指定年级学科进行,每个岗位专业试讲时间为12分钟(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范围和内容如下:
初中语文: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2年初审通过、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下册)
小学语文: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3年初审通过、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下册)
小学英语:2013年教育部审定、接力出版社,四年级(下册)
四、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
2.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3. 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验证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③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报名登记表;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⑤教师资格证;
⑥毕业证、学位证;
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⑧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参加面试。
3.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上午7:50抽签,未按时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抽签排序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上午8:00考生开始备课,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7:5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通告发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向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不予处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未尽事宜,请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李老师,联系电话:0772—621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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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