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位条件:执业医师以上,35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学历以上。
2.工资待遇:同工同酬,按照国务院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基础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职称系数核算发放。
3.聘用条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第2条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考试合格后正式聘用。
4.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18日。报名人员直接将报名相关资料扫描件、报名表、全身生活近照等发到招聘邮箱(gxdazyy@163.com)或将以上材料邮寄到我院人事科唐雪媚处。
5.报名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和兴街102号。
6.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应人员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我院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审查手续。
7.其它相关事项:对应聘资格进行筛选后,我院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唐雪媚
联系电话: 13877882370
原标题:都安瑶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招聘简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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