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笔试及体能测评的对象
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24日期间报名应聘来宾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并且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笔试的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2.笔试地点: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可乘坐K1、19路公交车到达)天宫1号楼1101、1201号教室,天宫2号楼2101、2201教室,考场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三、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
1.体能测评时间: 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
2.体能测评地点:来宾市第二中学体育场(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62号);
3.体能测评项目:男子(女子)纵身摸高;男子(女子)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分年龄段计成绩。
四、笔试及体能测评须携带的材料
请各应聘人员自行携带水性笔具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自备运动装备参加体能测评。
五、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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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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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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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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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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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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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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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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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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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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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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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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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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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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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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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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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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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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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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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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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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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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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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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六、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各参加应聘人员要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自带饮用水及少量食物,并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并签订承诺书。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宾市第二中学(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62号)运动场内报到并查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时所有应聘人员须签字确认本人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原标题: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附件:
原标题: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附件:
来宾市公安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