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
体检具体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并发放《体检通知书》,请进入体检人选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四、相关要求
请体检人选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做好体检前准备。相关事宜,请与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
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