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依据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50%+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具体入围体检考生由招聘机关负责通知并发放《体检通知书》。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2017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上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1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检费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2017年9月6、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领取体检通知书地点:面试资格审查单位
三、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7:30前(具体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书)
体检集中地点:北海第一中学解放路校区正门(北中旧址,北海市北部湾路国通大厦旁西侧100米)。
四、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在市级以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区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只对初次体检不能定为合格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人选递补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阶段取消的聘用计划
因招聘岗位没有通过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决定取消北海市银海区审计中心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员1岗位(岗位代码为:14505000244)1个岗位的1名聘用计划(详见附件3)。
七、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费约为400元。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
(四)体检组织机关联系电话: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0779-3228392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228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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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北 海 市 银 海 区 委 组 织 部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