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50%+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确定惠丹等93人为2017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见附件1)。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并发放《体检通知书》。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2017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上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1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检费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7:30前(具体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书)
体检集中地点:北海第一中学解放路校区侧门(北中旧址,北海市北部湾路国通大厦旁南侧)。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市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只对初次体检不能定为合格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50%+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阶段取消的聘用计划
北海市海城区第十六小学的小学心理咨询师岗位(岗位代码:14505000216)入围面试的2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六、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费约为400元。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
(四)体检组织机关联系电话: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0779-3030525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075303
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