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百色市创业孵化基地第二批 入驻企业招募公告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进一步加快我市自主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百色市创业孵化基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创业项目,欢迎入驻创办您的企业。
一、基地概况
创业孵化基地是专门为广大劳动者创办企业提供服务的孵化平台。百色市创业孵化基地位于百色市人才市场综合楼四楼(百色市拉域一路20号),面积720平方米,可同时孵化10户企业;基地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以培育自主创业主体为目标,主要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专业服务。
二、优惠政策
(一)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可申请以下各项补贴,具体标准为:
1.场地和水电补贴。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与基地签订了场地租用合同的,可按季申报场地和水电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300元/户/月(两项合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纳税经营满1年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2000元/户的一次性补贴。
3.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孵化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履行合同满1年后,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孵化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具体贷款额度和贴息办法按现行政策执行。
(三)孵化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对小微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以及按财税〔2014〕39号文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政策由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三、入驻条件
(一)创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未纳入国家安置的退役军人;
4.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指符合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
(二)创业项目符合下列要求:
1.企业工商注册地在百色市;
2.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24个月)的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以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为主。
四、入驻程序
(一)申请。创业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各一份: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百色市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
2.《创业计划书》(包括介绍公司及产品或服务、从业人员情况、市场概况、营销策略、经营管理计划、财务预测和投资回报、风险防控等);
3.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工商部门注册者提供);
5.从业人员类别(大学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复退军人、农民工)证明材料(大学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交未纳入国家安置的证明)。
(二)受理。创业基地受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登记。
(三)评审。由评审小组对企业项目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四)审批。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做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
(五)签订协议。创业基地与入驻企业签订入驻协议。
(六)正式入驻。签订入驻协议的企业要在1个月内进驻创业基地。
五、其他
(一)申请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二)申请方式:登陆“百色人才网”(网址:http://bs.gxrc.com/)下载《百色市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三)将“四、入驻程序(一)申请1-5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rcb108@126.com。
(四)联系人:陈烨镔、周婷
(五)联系电话:0776-2685100
(六)政策咨询: 0776-268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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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