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文秘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中文专业、新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PT);
2.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河池市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3.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
4.文字功底深厚,有在党政机关部门或水产畜牧兽医系统部门文秘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2013年以来参加公考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精神病史的;
6.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治安条例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9月1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78号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2张免冠小二寸彩照和1张五寸生活照到报名处报名,并填写《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可登录河池人才网下载。
4.免费报名。
5.报名咨询电话:0778-2288792;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咨询。
(二)资格审查。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组织面试
由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由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考察组对面试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参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待遇支付,正式聘用后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待遇进行支付。
本公告由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少学
联系电话: 0778-2288792
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78号
原标题: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标题: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