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安排
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协管员5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为梧州市区(含城区所在乡镇),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申请基层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工作:
(一)近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市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的特困家庭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及“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0日—2015年1月20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1)市“安居乐业工程”统筹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市西堤三路11号二楼,电话:3817003,联系人:黄丽静);
(2)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市新兴三路63号,电话:6029003,联系人:黄福兴);
(3)市人才市场(地址: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电话:3817878,联系人:冀玥)。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在梧州市人才网下载填写);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提供该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因失去土地或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村委或社区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4)一寸照片一张。
(三)审核及测试
由市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安监局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测试。
(四)考核及体检
由市安监局根据测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体检。
(五)聘用及培训
由市安监局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分配工作岗位。人员报到并与市安监局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测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正式上岗前由市安监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由市安监局确定。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市安监局负责。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协理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社保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政府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300元的岗位补贴(其他工资补助、福利及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
(二)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为签约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负担生育保险。
(三)享受补贴年限。按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附: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9日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