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需求及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派,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处理问题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基层繁杂工作。
(四)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均不得报名。
(五)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20日(周末、节假日不受理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待查,复印件一份留档)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楼2216室。
4、联系电话:0771- 5816950 5816846
5、应聘要求:每位应聘者仅能选择一个职位投递简历,并只接受现场报名。
6、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1、报名及简历收集、筛选
请应聘者按上述报名方式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后,招聘工作组将进行简历筛选,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招聘工作组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畅,E-Mail建议填写QQ邮箱。
3、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未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将不再通知。
四、工资待遇
月收入3100元,依法办理社保
五、用工性质
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凡录用为南宁国家高新区协管员者,须与广西新惠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协管员实行两年一聘)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应聘者认真阅读岗位要求,完整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错误或信息修改后不及时向招聘工作组报备等原因未能成功报名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招聘、录用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费用,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招聘。
3、招聘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发现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伪造报名材料、向招聘工作组成员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则取消应聘资格;即使已获录用,我局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原标题:南宁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