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端正,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管理;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新闻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与人沟通能力较好,能适应检察工作需要;
4.男女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中文、传媒、新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新媒体视频编辑1人。
(二).岗位职责:
1.热爱新媒体,熟悉网络采编常识, 喜欢网络语言并能熟练运用,有强悍的信息采编整合和写作及创作能力;
2. 能独立、合作完成新媒体视频内容策划及各类视频新媒体产品制作,熟悉视频制作流程,能独立完成视频剪辑、制作、字幕、特效包装等。
3. 工作细心、负责,熟练运用Photoshop 、AE、PR等相关软件;
4.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薪资待遇
合同制用工,招聘人员岗位薪资由我院支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无问题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并购买五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养老险、生育险)。双休、节假日照放,月薪2500元/月,单位提供寝室住宿,自有食堂。
四.报名方式
1.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请有意向者持报名表(含近照一张)及身份证原件、代表作等资料到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410室报名。
2.对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筛选后择优录用,请报名者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开机。
3.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0778-2305373 。
原标题: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新媒体视频编辑工作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