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一)为我局负责的立法项目、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合同(协议)、内部管理制度起草全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论证或意见;
(二)对我局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行政诉讼等行政行为实施过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论证或意见;
(三)根据委托,代理我局的行政应诉和重要合同(协议)洽谈;
(四)根据委托,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参与我局的重大、疑难的违法违规举报投诉查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协调,并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五)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运行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对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法律动态和释义解读,每年进行讲法授课2次以上(含2次);
(七)每年承担不多于10个案件的免费代理;
(八)本局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所从事的律师、仲裁、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四)在相关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
(五)能娴熟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等专业法;
(六)年龄:30-55周岁。
三、待遇
聘请的法律顾问实行半脱产制上班(每年在局内工作时间不少于150天),报酬按4000元/月计付,全年费用共计48000元。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请有意者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填写的报名表、近三年来个人工作总结、个人优秀案例表和法律从业资格证或律师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7寸生活全照等材料,通过邮寄或直送方式送达我局(不接受网络和传真报名)。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邮编:54700。
(二)初选。由我局按报名人员的经验、资历等因素,从中筛选出5人名单(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入围)作为初选名单。
(三)面试。组织初选名单人员参加我局组织的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2人的拟聘人员名单。
(四)组织讨论。由局领导班子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讨论,最终确定选聘名单。
联系电话:0778-2308763(政策法规科)。
原标题:2017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公告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