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
根据《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速录考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聘用制信息化技术工程师岗位计算机专业知识考试(笔试)成绩=理论知识成绩×40%+机试成绩×60%。合格分为60分。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
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二)面试地点: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317室。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三)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经我院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岗位考试人员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均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三、确定考察对象
经我院研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列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三楼大楼318室(候考室)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并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开考后未能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作缺考处理。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开始后,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场317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至302室等待公布成绩。本人成绩公布后即可离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德林
联系电话:0774—2813540,18007749858
原标题: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