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考试录用公考拟录用人选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庞媚同志(见附件)为公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9月21日前邮递或直接送达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5日-9月21日
邮递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邮政编码:530000
监督电话:0771-5713916、0771-26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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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