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质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3名。聘用人员的性质为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行政办公程序或财务管理者优先;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特别是熟悉word文档和excel电子表格制作;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70—2883826、2883827。报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万山路500号市林业大厦801室。
2.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1)笔试,侧重考察考生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2)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参照公考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则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顺延。
5.考察。个人提供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送审。如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者放弃,则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顺延。
四、其他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2300元/月,并由聘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
原标题:防城港市教育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