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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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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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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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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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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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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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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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中共正式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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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的方式、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具备招聘条件者均可到钦州市殡仪馆办公室或通过邮箱投简历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报名地点:钦州市西郊大马鞍。联系人:陈同志;联系电话:2859845;邮箱:qzsbyg@163.com。同时须提交以下有关证件:毕业证、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等证件的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办公室基础工作的了解,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业务熟悉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录用。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若发现招聘人员有隐瞒重大问题或不适应工作,经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五险。
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参加招聘的按弃权处理。本公告由钦州市殡仪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钦州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殡仪馆招聘公告
钦州市民政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