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以下简称质检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满足工作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确保录用人员的素质。
二、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专业技术
|
检验员
|
2
|
化学、化工、食品及粮食储检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粮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
(二)具有检验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实验室检验工作经历2年(含2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广西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应聘者本人到质检站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表一旦提交后不得变更。
报名时,应聘人员递交下列相关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近期免冠彩色1寸正照2张;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其他材料不退)。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3日(国庆放假期间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0771-4820161
联系人:凌海
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0号广西区粮油检验站二楼办公室
五、资格审查
由质检站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由纪检委员全程监督。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并告知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地点信息。
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本人所交材料不齐或因表格填写错漏,造成报名信息与现场审验不相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凡谎报个人信息或使用伪造证件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录用的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六、缴费确认
考试前2天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质检站财务室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50元。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两个环节进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拟招聘岗位与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100分制评分。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考时事政治、专业知识等内容。
笔试地点及时间:以招聘单位给应聘人员所发的“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将在广西人才网网站及质检站内张榜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得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开考。进入面试人选(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广西人才网及质检站公告栏张榜公布。
面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面试前,考生在指定地点随机抽签确定面试出场顺序,依次参加面试。在面试过程中,考官、考生、考场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考生的姓名、所在单位、籍贯等信息。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在结构化面试结束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
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记分,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实际操作能力考核成绩实行100分制评分。采取应聘人员现场随机抽签确定实操出场顺序,依次参加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以粮油及制品基本操作技能为重点(如标准溶液的配制、谷物制品脂肪酸值测定等),注重应聘人员对实验操作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时间控制在60分钟以内。
面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40%。
2.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评组考官由7人组成。
3.面试总成绩在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结束后即时当场宣布。
(三)考生成绩计算
以面试总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广西人才网及质检站内张榜公布考生成绩及排名。
八、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按四舍五入计算人数)。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如拟招聘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进入考核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按拟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原参加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公示与聘用
(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统一安排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二)公示与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经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网站、及质检站内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呈报自治区粮食局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