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学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教学院部负责人组成。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广西财经学院2017年人才需求计划详见附表。
四、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信息发布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才网和学校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
1.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将登记表和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扫描件等)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人事处电子邮箱:gxcjxyrsc@163.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网上报名时提供扫描件,资格复查时提供原件)。
2.报名时间
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八、考试
(一)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二)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岗,通过考试进入考核环节。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人社部门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以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试讲
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任教师岗位的,
需进行试讲。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试讲科目将提前告知应聘者。试讲结束后,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考官的组成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执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参加试讲和面试的,按照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九、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我校人事处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十、体检、聘用
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和人社厅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电话:0771-3842409
更多岗位详见:
http://rsc.gxufe.edu.cn/rsc/myweb/informationShow.cdi?informationid=5035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广西财经学院人事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