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记员岗位职责
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5.担任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
6.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
4.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文字功底,有较强的打字记录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9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电话报名只针对目前不在上思的考生,电话报名的考生面试前一天需提交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材料)。
报名地点:上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法院办公楼四楼)。
报名电话:0770-8510320,0770-8517635。
3.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及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报考书记员人选进行中文录入、面试等考试。
3.考试、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8:30;
地点:上思县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
六、体检和考察
由本院组织体检,依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标准按《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上思县人民法院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政审。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结果,由上思县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组织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含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1700元/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缴纳“五险”,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发放。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上思县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