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考考试交流群 : 181845501
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公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绵阳考生体检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47号),应参加体检人数56人,实有48名考生参加了2015年1月8日的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和体检补检、进一步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31人,体检不合格1人,有12名考生需进一步检查,4人需进行补检,8名考生未参加体检(见名单)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要求复检的,应于2015年1月19日下午5:00前,将复检书面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考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三、请按以下要求参加补检和进一步检查:
1、补检、进一步检查时间:2015年1月22日;
2、集中的时间地点:2015年1月22日早上8:30,考生自行前往绵阳市四0四医院体检中心集中;
3、请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带足检查费用。未按时在1月22日早上8:30到场参加补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根据《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其中需进行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须合格)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附:《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结果及需补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结果及需补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xls
更多公考资讯及备考信息,请点击查看:http://www.zgoo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