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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和个人申请,余海洋等53名参检对象体检合格,1名参检对象因病申请批准暂缓补充检查而暂缓作出首检结论。
依据本次考录首轮首次体检后的出缺情况,我们按《考录公告》的规定予以递补,将于近期根据首轮体检出缺情况,组织补检及递补体检,同时决定委托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对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体检递补、补检体检对象及体检安排
本次体检共涉及3个职位3名报考对象,其中应补检而未补检对象1名、递补体检2名(名单详见附件2,点击浏览)。
请列入递补体检的报考对象务于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1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6号办公楼509室市公考办公室公考管理二科)报名,填写《公考录用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男性360元/人·次、女性390元/人·次左右(均不含补充检查费用)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参与了首轮首次体检需要补充检查的1名报考对象及2名递补体检对象,请务于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0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合,到指定医院空腹参加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补充的,视为自行放弃检查资格,体检按不合格论。体检所需费用于体检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二、首轮首次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
列入首轮首次体检尚处于孕期而体检缺项的1名报考对象,根据国考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规定,连同本次考录首轮首次体检合格49名,以及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考和参照公考法管理工作人员因孕缺项而本次体检合格但尚未考察的1名报考对象,共51名一并列入考察(名单详见附件1,点击浏览)。
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考和参照公考法管理工作人员因孕体检缺项的胡蓉、林进怡等2名报考对象本次体检合格,鉴于已于先前考察合格,故不再列入本次考察。
本次考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安排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
1.报考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职位的,由职位所在各用人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26130003、26130004、26130007、26130008的考生,委托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0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楼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5188911、5188901,联系人:杨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5的考生,委托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08房间,联系电话:5550662,联系人:廖先生)负责。
2.报考巴中市恩阳区所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011、26130012)的考生,委托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502室,联系电话:3368388,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3.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020)的考生以及报考2014年上半年考录公考(职位编码26130195)的考生,委托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诺江镇东街58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4.报考本市所设森林警察职位(职位编码:26130001、26130002、26130016)的考生,委托巴中市林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云台北街109号,联系电话:5260914,联系人:景先生)负责。
5.报考本市所设司法助理员职位(职位编码:26130009、26130010、26130013、26130014、26130018、26130019、26130021-26130023)的考生,委托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440号,联系电话:5280577,联系人:徐女士)负责。
考察严格按照国考局《关于做好公考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和参照公考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考和参照公考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于2015年1月22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
本次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15年3月上旬结束,并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考办公室公考管理二科)。
受委托承担考察的部门(单位)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公考办公室公考管理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成女士。
附件:1.二○一四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考(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考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后考察人员名单(共51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2.二○一四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考(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考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体检后补充检查暨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共3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3.巴中市公考和参照公考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样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Word格式)
市委政法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司法局 市林业局
2015年1月12日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