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考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考公告》规定,我局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确定李百花等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科技大楼21楼2112室,可乘坐1路、12路、16路、30路、91路、206路、215路公交车至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报名登记表;
(三)毕业证、学位证;
(四)所聘岗位的认定证明;
(五)中共党员党籍相关证明;
(六)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面试前,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面试。
(二)面试候考室: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科技大楼21楼会议室,可乘坐1路、12路、16路、30路、91路、206路、215路公交车至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
五、面试方式
采用专业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参加面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12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验证通过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上午7:40前未到达候考室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安排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戴凯莲,0771-565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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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