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包括中专)学历;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日1999年11月2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4.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广西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以《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综治中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江滨路98号政协楼四楼)。联系电话:0778-8823037(综治办)。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综治办电子邮箱:hjzzb870@163.com,。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由自治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三、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委政法委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自治县委政法委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自治县委政法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自治县委政法委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六、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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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