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为贺州教育发展、打造现代职业教育平台,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懂规矩守纪律的干部在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中脱颖而出,组建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职教骨干队伍。
二、公开选调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领导岗位(1个);
(二)招生就业处副处长领导岗位(1个);
(三)教务处副处长领导岗位(1个);
(四)后勤处副处长领导岗位(1个);
(五)医学系教研室副主任领导岗位(1个)。
四、选调范围
贺州市直及三县两区(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县、昭平县)行政(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不含后勤服务编或控制数)。
五、条件和资格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干部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考(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
(五)目前正处于试用期的;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1月1日前通过以下网站发布公告:
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
贺州市教育局网(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
广西贺州职业学院网(http://www.hzzyxy.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选调者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档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0日;
报名地点:广西贺州职业学院综合楼七楼党委组织部(贺州市城西路58号)。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要求填写《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证明和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审核。
(2)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选调人员请将以上材料扫描后(照片为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hzzyzzb@163.com,并注明:选调ⅹⅹ职位+本人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0774—3306990),并于考试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单位证明和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相关材料恕不退回。
4.资格审查。学院对报名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选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选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选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选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5.笔试开考要求。计划选调职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将取消该选调职位。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学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教育局划定,笔试后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个人。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能力,以及个人的形象、气质等。注重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对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由学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地 点:广西贺州职业学院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四)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以面试综合分析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广西贺州职业学院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弃权等现象,按照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组织考察
学院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做出评价。
(六)讨论决定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及考生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报请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七)公示任职
对决定任用的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7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情况的,报市编委同意后,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由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安排工作。
七、其他
(一)本次选调任职人员,非组织部门调动,应在广西贺州职业学院服务5年以上。
(二)本次公开选调,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出现违反选调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参加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视其情节从严查处。
(三)本公告只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由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0774-3306990(广西贺州职业学院组织部)
监督电话:0774-5136583(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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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