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招聘数量。补充招聘23名村级扶贫专干(具体招聘单位及职数附后)。
(二)招聘职位。那坡县村级扶贫专干。
(三)聘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所聘用人员身份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国家公职人员身份。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3.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31日--1999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4.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档操作;
5. 具有那坡县户籍的常住人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本人亲自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6805260;联系人:张德华)。
3.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那坡县2017年补充招聘村级扶贫专干报名登记表》,交近期2寸免冠半身白底彩色照片1张。
(二)电脑操作测试
1.测试内容:计算机基础操作能力测试(包括word文档、电子表格等)。
2.测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
3.测试地点:城厢镇中心小学
(三)面试
电脑测试合格者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城厢镇中心小学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的1:1.2的比例确定对象,并组织体检。凡体检合格者都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但未被聘用的,列入候补人员,为补录工作做好准备。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聘对象,会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将拟聘用名单通过那坡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考核。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公示调查核实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人员缺额时,按照候补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工资社保待遇
(一)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
(二)享受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基本工资(2000元)由用人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纳入地方预算,个人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缴。
(四)年度绩效奖励与县聘临时工享受同等待遇。
五、解聘
(一)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三)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四)聘用期结束,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五)对解聘的人员或聘用期满自动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六、管理及服务
(一)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聘用合同、《那坡县村级扶贫专干管理考核办法》等进行管理及考核,由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同时接受村“两委”的领导和管理。县人社局与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协同考核。
(二)聘用人员为村级扶贫专干。主要工作职责为:按照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及各乡(镇)的工作部署,负责推进所在村扶贫各项工作。聘用人员工作和生活安排在所负责的村。
(三)在村任职期间,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从事扶贫相关工作,任何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七、招聘工作监督
由县派驻纪检组等负责对此次村级扶贫专干补充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聘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村级扶贫专干补充招聘录用的相关事宜,由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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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