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计划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6名,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审查诉讼材料,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6)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7)受法官委托或者协助法官依法办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等;(8)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9)根据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10)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11)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C证)的优先考虑;
4.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工资参照一般事业单位同等条件的85%计发,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如实填写个人简历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783451225@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择优通知参加考试、庭审录入测试和面试。
(三)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参加考试、庭审录入测试和面试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庭审录入测试和面试: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个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相关法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5)小两寸彩色照片1张。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并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精神,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