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名额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主要面向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人员,有计划的通过“双选会”招聘。
(二)经与编办对接,拟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相应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 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到广西区内各大学院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洽谈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时间: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9:00—14:00
地点:广西大学
其他“双选会”场次的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待定,考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6-3828929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2018年的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报名,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一份。
2、应聘人员须填写《德保县参加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3、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人选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如“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再相同时则加题进行比试,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及有需要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到指定地方再次核验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进入试场面试。应聘人员的证件(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暑期毕业季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面试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试题由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上级人事考试部门出题。
4.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面试工作方案由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德保县人大(政协)部门全程监督。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面试考官组成。考官由同级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面试考官要求县与县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考官不得少于30%。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考官中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一)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发现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二)考核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核名单,由考察组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审批与聘用
上报的拟聘人选,经德保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报经县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
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