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 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
(二) 招聘范围
玉林市。
(三)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2.35 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含)学历。
4.具有较好的沟通和书面表达能力。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玉林市双拥路97号,电话0775-2858501)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并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于报名时提交。
2、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明(已参加工作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其它资格证或等级证一并提供。
(四)招聘单位对应聘者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相关知识。考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合计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考体检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核: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天。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六、福利待遇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21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依照国家《劳动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后月工资21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
(二)按行政机关工作时间上下班,食宿自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玉林市双拥路97号,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联系电话:0775-285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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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