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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公考局《2014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考的公告》规定,现将第一轮体检结果和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2014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考(市本级职位)进入体检环节共8人。2015年1月12日,7人参加体检,结果为合格,主动放弃1人。
二、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1名)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编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笔试 折合 |
面试 折合 |
总成绩 |
排名 |
黄晓龙 |
4892723010228 |
26230002 |
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综合管理2 |
41.125 |
22.74 |
63.865 |
2 |
三、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递补进入体检人员于2014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前到资阳市人民政府大门口报到,前往医院。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统一组织实施,在省级公考主管部门确定的公考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考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考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考的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一寸免冠近照1张、体检费约400元(由体检医院按实际收取)。
2、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4、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联系电话: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26110983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公考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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